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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证
  为规范我市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便于及时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证。根据全国总工会总工发(1997)24号《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的规定,各基层工会在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证或变更、注销手续时应按以下须知办理:
一、新办证
  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
(三)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四)工会经费来源稳定,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工会经费,固定资产和经费达10000元以上;
(五)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上级工会批准建立基层工会和选举结果的批文。
  2、基层工会主席签署的《江苏省工会社团法人资格核准登记表》一份,附近期免冠一寸相片两张(登记表贴一张,再另交一张),明确本届任期,盖上统一规格的工会印章,缴纳工会社团法人登记费100元。
二、变更
  基层工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办公地址,应当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向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办理变更手续。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基层工会主席签署的《江苏省工会社团法人资格核准登记表》一份,换届的须明确本届任期,届中调整的仍按本届任期,盖上工会印章,并经上级工会审查盖章。
  2、基层工会换届批文和基层工会选举结果的批文或调整主席、变更工会名称、地址的批文;
  3、收回原发《江苏省工会社团法人资格核准登记表》正、副本原件、《江苏省基层工会社团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并缴纳工会社团法人登记费100元。
三、注销
  因所在的企业破产或者企业、事业、机关被撤销的,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上级工会撤销该工会组织的批文;
  2、上级工会关于该工会经费、财产清理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
  3、企业终止或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的批文复印件。
  4、收回原发《江苏省工会社团法人资格核准登记表》正、副本原件、《江苏省基层工会社团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并在报刊上公告。
四、办证地点
  持以上有关资料到常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常州市和平北路9号市总工会大楼311室)办理,并自发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常州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代码证的有关手续。
  咨询电话:810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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