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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特困职工优惠政策
  一、申请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报对象必须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现与所在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每户特困家庭可以申报一名特困职工)
  2、申报对象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成员包括长期共同居住和生活的直系亲属)
  二、申报审批程序:
  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或社区居委会核实情况→行业主管工会复审→市总工会审定
  三、特困职工可享受的政策:
  特困职工凭取得的《常州市特困职工证》,可以享受有关政策,当年度有效。
  1、申请学杂费减免。职工本人持《特困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本人子女所在学校(市教委所属学校)申请。减免项目:除校方收取的代办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减免幅度:学杂费类50%以上,其它收费30%-50%,具体由各校掌握。
  凭证还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向市教育局帮困助学办公室申请帮困助学金。
  2、按照市有线电视用户服务中心办理年度缴费的要求,由职工本人凭《特困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有线广播电视用户证,统一到西横街10号办理居民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减免手续。经批准后,可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减免后按8元/月缴纳,减免手续每年持证办理一次。
  3、符合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可通过所在单位向市总工会申请享受廉租房住房政策。
  4、参加劳动部门或工会举办的再就业技能培训,仅收成本费。
  5、免费进入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的专项劳动力市场应聘洽谈。
  6、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可向所在地段的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减免各项收费的税收。
  7、享受自来水提价部分一次性补贴。
  8、自住房物业管理等收费减免。特困职工家庭可凭《特困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房屋产权(或公房租赁)证明向所在居委会或物业管理机构申请,减免幅度由收、缴双方协商。
  9、特困职工本人和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未参加医保者),可以享受医疗等收费减免,由职工凭《特困证》、身份证、户口薄和相关的病历证明,向医院方面提出申请,经院方批准后减免。减免项目:手术费、治疗费、检查费、化验费、住院费;减免幅度30%;减免方法:
  10、免缴城镇垃圾处理费。
  咨询电话:8107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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