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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总工会
我区从2000年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几年来,我区各级工会始终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把握,站在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区战略目标的高度去认识,围绕“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发展”的双赢格局中去运作,坚持强造势、快推进、高质量、广覆盖的目标要求,多管齐下,多方联动,不断深化和发展工资集体协商,取得全面进展。截止目前,全区开展工资协商的企业数6091家,占全区企业总数的85%以上,其中,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数1505家,通过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进行有效覆盖的企业4586家。2006年武进区总工会荣获省工资协商先进单位,夏溪镇庄信万丰(江苏)陶瓷有限公司、卡尔迈耶武进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获省工资协商先进单位。
一、依靠政府,完善机制,为推进工资协商工作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
199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区成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2000年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完善,为协调劳动关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手段,强化了措施,完善了机制。同时,我们还吸收了区工商联合会、区企业家协会的代表参加三方会议,实现了我区协调劳动关系组织机构的全覆盖。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强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年我区还建立了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对工会工作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分析研究、安排布署,及时汇总和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矛盾和困难。区政府还专门制定下发了11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各级政府同时也相继出台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意见、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为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政策依据。进而把工资集体协商化为政府行为,增强了法律依据,扩大了社会效应,强化了推进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作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我区大量非公企业沉淀在乡镇一级,为充分发挥镇工会、劳动社会保障所、经管办、工商所等单位的联动作用,将劳动关系协调的关口前移,形成上下齐动的网络效应,由政府下文,在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应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小组。在会议时间和内容上,我们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协调会议,其中工资集体协商为必备内容。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探索中创新,在发展中完善,在指导中规范。从而由原先的工会单打一的局面演变为政府领导、行政联动、工会运作、企业执行的良好格局。从组织机制上保证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作为,求真务实,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发展
几年来,我区各级工会、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组织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响应,大胆实践,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一是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宣传工资协商。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导向作用,在武进日报、电视、电台上开辟《职工之声》、《周日关注》等栏目,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意义,介绍典型经验,积极引导广大企业主、员工转变观念,主动开展协商。2005年6月我会印发“一办法五条例”为主要内容的职工维权手册11万余册。区总出资30万余元由区锡剧团编排的《劳动者之歌》文艺节目送剧下乡、下企业演出34场次。同时,区总工会在全区范围内启动要约程序,要求凡是未开展工资协商的企业工会,都要向企业主发出《要约书》,(《要约书》由区总工会统一拟写格式)主动行使要约权,各地工会组织纷纷开展“要约行动”,主动代表职工提出行动方案。从而形成强大的声势,营造全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浓厚氛围。
二是精心培育各类典型,引导工资协商。几年来,我们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培育不同规模、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特点的工资集体协商典型企业,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展开。2000年我们首先在武进大众钢铁公司、卡尔迈耶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两家外商独资企业进行工资协商试点推行;2003年在庄信万丰(江苏)陶瓷有限公司、常州市阳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工资待遇方面的协商,取得较好的效果。2006年3月31日和4月13日,区总分别在常州武帆合金有限公司、常州市新进鞋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工资集体协商观摩会,组织相关单位观摩学习,并复制了300套工资协商谈判范本的碟片发给各企业观看学习,指导和规范企业工资协商程序。同年十月,我区依托交通系统,进一步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合同文本,并组织全区工会主席现场进行了观摩,目前,全区签订的合同文本统一规范、科学合理。为了落实省总提出的“515”工程计划,区总在9月20日下发评选 2006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先进企业的通知,结合创模考核,在全区范围内评选了60家工资协商较好的典型企业。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会工资协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来,我区通过各种形式,采取办班培训、以会代训、岗位自学、上门服务等方法手段,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了一大批工资协商的行家里手。几年来,我区会同各行政部门已举办各类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11期,先后培训工会、劳资、企业负责人200多人次,工资协商指导员300多人次,还专门聘请了十多名工会老干部、劳动部门、司法机关的同志,提供一线式培训和指导,直接为企业服务。下属各镇(系统、局工会)也把培训作为提升工会干部素质,精通业务需求的途径,几年累计培训200多场次,受训人员达8800多人次,全区共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小组36个,指导员队伍达315人,有效地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能力与水平。今年四月,针对我区乡镇机构全面合并,工会工作人员也普遍调整的实际,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下属镇、系统的23名新任工会干部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重点突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辅导授课,并下发了大量的文件资料,通过培训,与会干部普遍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职责,熟悉了内容,掌握了开展此项工作的一般方法和技能,达到了以会代训的预期目的。同时,我们结合平时下乡,每走一路,宣传一路,指导一路,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方法送上门,讲到家,促到位。
四是明确协商要求,规范工资协商。我区坚持把规范运作程序、坚持协商一致、组织职工参与贯穿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始终,切实做到“两结合”、“把三关”、“四必须”、“五公开”。所谓“两结合”,就是工资集体协商要与集体合同结合起来,避免与集体合同中有关职工工资的条款发生冲突;要与厂务公开结合起来,向全体职工公布工资集体协议内容。所谓“把三关”,就是要认真把好各项数据的测算分析关、劳资双方的平等协商关、协议文本的审议审核关。所谓“四必须”,就是职工协商代表必须民主推选,协商过程必须符合程序,协议条款必须符合法规,协议文本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核。所谓“五公开",就是要公开民主选举职工方代表,公开征求职工的意见,公开协商程序和议题,公开对达成的协议进行表决,公开工资集体协议的兑现情况。
五是定期检查考核、督促工资协商。几年来,我区坚持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将其列为单位创模和单位负责人的评先、选树企业家劳模、企业社会责任达标的一票否决条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区总工会采取分片负责,定点联系的方式,将全区各镇、开发区划分为东、西、南、中四个片区,区总领导分片包干,工作人员也同时建立定人定点联系制度,将工资集体协商任务层层划分,与年底评功评奖评先紧密结合,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奖惩;积极协调劳动部门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列入企业劳动年检的重要内容,开通举报热线,对不履行工资集体协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同时与各镇、开发区签订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目标责任书”,加强检查考核,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总结经验,积极创新,形成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特色
从1996年正式启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以来,由于我区各类中小型企业多,企业职工少、工会组织不够健全,一直是制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顺利推进的瓶颈所在。为此,我区工会迎难而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摸索了一条具有我区特色的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新路子。其重要的意义在于形成了区域工会组织代表基层职工,与企业或企业团体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探索了中小企业尤其是尚未建会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的新举措。它极大地提升了工会的社会地位,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水平,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给工资集体协商注入了新的内涵。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施行后,我区在协商的形式更加拓宽,方法更加灵活,效果更加明显。形成了四箭齐发,齐头迸进的大好局面,即:企业工会与企业主、镇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与企业主、村工会代表村企业职工与村行政代表企业主、村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与村企业主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形式。
从我区寨桥镇签订全国第一份区域性集体合同起,由点及面推进,到目前为止,全区已签订区域、行业性集体合同384份,覆盖了4586家企业,涉及职工33.4万人,与前两年相比较,增长了49.4%。实践证明,区域、行业集体合同是一种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方式。
为了使各企业更好的开展工资协商,使工作更能体现科学性和实效性,在先前文本的基础上,我们对区域性工资协商的文本进行了三次修订细化,使文本内容条款更加贴近村级未建工会的小企业实际,更易为企业主接受。在今年合同文本的送审上,我们明确提出送审时须报送以下六个材料,即:要约书、回复书、双方协商对等代表名单、集体协商的原始记录、协商后文本经职工代表或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及企业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从而使合同文本更趋规范性、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了双方的协商水平,形成了我区特有的合同文本格式。
我区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富民强区,“两个率先”的要求相比,还不相适应,距离广大职工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尤其与我省兄弟市的推进力度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完善政策,不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武进区总工会民管部:吴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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