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民管小组制度 探索小型企业民主管理新实现途径
常州市天宁区总工会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区各类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小型企业的大量涌现,职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劳动关系问题日益凸现,作为 地方工会,如何履行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职责,发挥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切实维护好职工的经济利益、民主政治权利 和精神文化需求,成了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近两年来,区总工会充分利用工会联合制、代表制的组织优势和全面推行区域性集体协商集 体合同制度的工作优势,针对众多小企业的特点,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尝试,实行民管小组制度形式,为小型企业民主管理探索了新的实现 途径。 一、分析现状,提出课题,明确方向 我区经济组织具有三多一少的特点:一是私营企业多,改制企业多,企业改制面已达99.9%;二是小型企业多,25人以下企业约占70%;三 是新开企业多,有半数以上企业是近3年来陆续开业的;四是符合建独立基层工会条件的企业少。通过客观分析全区企业的基本状况,我们提 出在小型企业实行以民管小组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实现形式的构想,其必要性在于:1、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宪法》、《劳动 法》都规定,基层企事业必须实行民主管理。2、工会是职工利益的法定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既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也要维护职工民主 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因此,工会必须引导基层企业建立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3、民主管理是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企 业要发展必须实行民主管理。从其可行性分析,一是区内大部分企业都是公有产权改制设立,民主管理有一定基础。二是近几年实行区域集体 合同制度,区域集体合同对民主管理有相应的规定,企业必须履行区域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三是少量企业的工会组织者仍用民主管理的手段 方式影响和改善着企业的管理模式。我们认为,小型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是不能完全照搬国有集体企业的职代会制度 模式,而应该尝试与企业性质、规模相适宜的制度形式。参考原来在车间、班组实行民管小组的做法,现有小企业的规模正适宜采用设置民管 小组的形式。民管小组既要承担职代会的基本职能,又要精简程序,是职代会制度在小企业的一种实现形式,能起到相互沟通、民主参与、民 主管理、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作用。 二、积极试点,大胆实践,制订规范 目标课题明确之后,区总工会首先由红梅乡工会选择红菱村北郊包装厂和华通塑料模具厂等小企业进行试点。 2001年6月,30人的北 郊包装厂成立了全区第一个民管小组,民管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4名一线工人,3名企业管理人员,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民管小组成员来自 厂里职工的各个层面,他们知职工所想,为职工讲话,在业主和职工之间架起一道相互沟通和理解的桥梁。民管小组通过为职工办实事,极大 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激发了职工报效企业的热情。受到职工和业主的双向欢迎。随后,我们又在茶山乡茶山村中频弯管厂、青龙乡华严村 华鑫车辆配件厂等企业扩大试点,民管小组从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到动员职工开展民主管理合理化建议等 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扩大试点的基础上,我们不失时机地组织部分试点单位民管小组组长、业主、乡、村工会主席进行民管小组制度 研讨,请市总领导参加,探讨总结试点初期民管小组制度的成效,并在市总指导下,形成了《关于小型企业建立民管小组制度的指导意见》, 提出小型企业民管小组一般由3--5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暨民主管理小组成员,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民管小组组长由工会主席或工会小 组长,组织员担任。民管小组的基本任务是:(1)、听取业主关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工作的通报,宣传企业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 (2)、组织对集体合同的讨论和修改,并监督履行;(3)、督促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4)、关心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 工心声;(5)、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等等。《指导意见》还对民管小组制度的适用范围、活动形式也作了具体规定。文件几经论证、修 改后,发往试点企业征求意见,最后以区总文件下发各乡、街道、村、直属企业工会,指导推行。 三、制定措施,全面推行,效应初显 区总文件下发后,各乡镇、村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有的乡党委听取工会汇报后,多次在党政工作会议上要求贯彻落实,有的通过党 委转发文件,有的制定具体目标有计划推进。区委十分重视工会民主管理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好班子考核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目标考核。 区总及时把推行民管小组制度作为工会创优的基本条件,同时也纳入对乡、街道和行业工会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区总加强 了村民管工作的领导力量,一把手亲自抓,分管主席具体抓,同时将民管工作从组织工作中单列出来,由维权部专门负责,形成区、乡、村、 企业四级工会上下联动的局面,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区总借鉴红梅乡试点企业经验,组织部分小型企业业主和基层工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开 展座谈、培训、交流等活动,把实行民管小组制度的法律依据、目标宗旨、重要意义、操作务实等,进行广泛宣传与沟通,统一了思想,提高 了认识,熟悉了操作,营造了氛围,为民管小组制度的大面积推行创造了条件。目前全区已有近600家小型企业建立了职工民管小组制度。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民管小组制度的效应已初步显现。一是有效协调劳动关系,民管小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宣传企业经营目标、方 针,反映职工所想所盼,业主与职工进行有效沟通,一些劳动关系的具体问题,大都可在企业内部解决。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小型非公企业 劳动争议信访调处案例为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促进了小型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二是具体维护了职工权益。小型企业管理上随 意性很大,职工法定的许多权益往往得不到落实,民管小组通过指导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区域集体合同,保障了职工的基本权益。同时,民管 小组能了解和反映职工工作和生活上的具体困难,业主常常乐于帮助解决。常州市北郊包装厂职工周锡根,因患颈椎骨质增生,医药费用去2 万多元,厂里同意报销1万元。厂民管小组长张秋琴及时向厂长反映他妻子下岗、儿子上大学,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厂长深为同情,同 意报销医药费2.3万元,并借给他儿子上大学费用5千元,又送去1千元慰问金,表达企业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关爱。常州市城南中频弯管厂为了 解决外来工业余文化生活的需求,民管小组长向厂长建议购买了1台彩电,订阅6份报纸,使厂里的外来工业余生活十分充实。三是带动了工会 组织建设,形成小型企业工会工作的新的机制模式。组建民管小组,加深了业主和职工对工会的认识,工会组建也顺理成章。从某种意义上 看,基层民管小组的工作和活动代表了工会工作在小型企业延伸和发展,民管小组履行了工会的职责,是新形势下小型企业工会工作新的运作 机制和活动方式。 推行民管小组制度工作属于刚刚起步,尽管成效初显,但问题和困难仍然很多。一是对这一制度整个社会的认知度不够,为数不少的小型 企业业主,口头上表示认同,但就是没有行动。二是小型企业人数少,职工流动性大,不确定因素多,民管小组成员稳定受影响,这对工作的 开展也带来影响。三是民管小制度处于尝试阶段,没有刚性规定,随意性较大。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我们要继续从四个方面加大推 进力度:一是进一步扩大推行面,由乡镇向街道扩展;二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在总结基层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民管小组操作规范;三是 进一步加强培训交流,举办几期民管小组长培训班,召开全区民管小组制度工作经验交流会;四是加强指导力度,深入基层一线,帮助民管小 组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通过整体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为天宁区实?quot;两个率先"的大局,作 出积极贡献。 2003年6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