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农民工送保障和实施工伤救助工作,建立农民工的第二条保障线。 继续大力开展为农民工送保障活动。由市总工会承担相关费用,向农民工赠送互助重残保障,参加市总工会保障计划的农民工一旦遭遇重残,即可获得10000元补偿金,努力扩大职工加入互助保障的参与面,争取2008年内有10万农民工进入这一互助保障计划,为广大在常务工的农民工建立起第二道社会保障线。农民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经济负担就会加重,为保障农民工工伤后能正常康复和生活、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对农民工的关怀,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市总工会将实施《常州市总工会市区农民工工伤救助办法》,凡在本市市区所属企业中工作半年以上的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发生工伤事故,达规定的伤残程度,就可以向市总工会职工困难援助中心申请,最高能获得一次性10000元的援助金,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怀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3、全方位关爱农民工,为广大农民工排忧解难。 据统计,目前,农民工占全市职工总数的60%以上,是我市经济建设中坚力量,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已成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2008年,工会将在六个方面突出“关爱”,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一是继续开展“五送”关爱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主动关心农民工,真诚爱护农民工的和谐氛围;二是完善农民工扶贫帮困机制,开展“八助”帮扶活动,帮助贫困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三是继续组织好农民工春节“平安返乡”活动,开辟农民工返乡绿色通道,组织专车、专列、专机,尽力解决农民工春节返乡难问题;四是积极推进“蓝天计划”,保障外来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08年,市总将出资40万元再建2所工会“五一”蓝天学校,共计达到8所,可吸纳和安置4000多农民工子女入学,同时,每年为每所“五一”蓝天学校设置2万元左右的专项救助金,帮助农民工子女解决就学的经济困难,让更多的农民工子女享受良好的教育,使农民工子女学有所教、学有所成;五是积极推进农民工住房保障,保障农民工住有所居。积极推进政府贯彻落实《常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计划(2007年-2011年)》和市农民工安居工程现场会的精神,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落实《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导有条件的单位为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好租住农民工公寓的农民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有关政策,协助政府推进农民工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安居问题;六是加强农民工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及时有效地帮助农民工解决就业、工资、生活困难等具体问题,真正成为农民工服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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