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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州市旅游景点纪念馆讲解员技能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30

                            常赛组[2008]6号
           关于举办常州市旅游景区(点)、 纪念馆讲解员技能比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总工会、旅游局(办),各旅游景区(点)、纪念馆: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讲解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常州旅游可持续发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挖掘一批优秀讲解员人才,提高全市旅游景区(点)、纪念馆讲解员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为中外游客提供优质服务,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度常州市旅游景区(点)讲解员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的
通过比赛,加强对全市讲解员队伍的业务和技能培训,以进一步规范讲解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全市旅游景区(点)、纪念馆讲解员的技能水平,在讲解员队伍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彰显“中华龙城•江南常州”总体旅游形象,进一步推进常州旅游建设进程。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讲解员技能比赛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比赛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孙启江 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刘明江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 亮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胜华 市人事局副局长
宋燕南 市旅游局纪委书记、局工联会主席
组员: 丁少波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蒋苏菁 市旅游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章志成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王 春 市人事局工考办主任
2、工作小组
组 长: 蒋苏菁
组 员: 张 鸣、陈其光、张理佳、恽旭峰、
彭亚南、王 辉、沈晓芸
三、参赛对象
常州各旅游景区(点)、纪念馆讲解员必须是正式聘用的专职讲解员(工作一年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点)可选派2名以上选手参赛,其它景区(点)、纪念馆均需选派1名选手参加。
四、比赛形式
由三部分构成:
1、模拟讲解。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参赛选手需用准确的内容、清晰规范的语言,全面形象、生动地讲解本景区(点)、馆的主要内容。模拟讲解各单位可自制DVD,重点概括所讲的内容。讲解时间控制在5—6分钟。
2、知识问答。内容涉及常州历史文化、旅游综合知识、讲解技巧等方面。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才艺展示。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才艺展示内容必须健康、活跃、富有情趣(展示内容:歌曲演唱、舞蹈表演、相声小品、诗歌朗诵、简易魔术、讲故事等)。时间控制在3分钟±30秒。
五、时间安排
6月下旬开始,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发动,在内部选拔、确定选手的基础上,填写报名表(见附表)于7月底前到常州市旅游局组织人事处报名,联系人:蒋苏菁、王辉,联系电话:86188690,地点:常州市化龙巷18-1号。
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比和奖励
1、本次比赛奖励名额按成绩取前10名。
2、具体奖励按常工发[2007]第41号通知精神执行。


常州市第九届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200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