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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业促就业,五年安置万人上岗
发布时间:2008-05-09

党的十七大要求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鼓励更多的劳动者走上创业道路。为贯彻党十七大精神,从2008年起,常州市总工会开展“创业就业五年发展行动”。

未来五年内,常州市总工会将扶持一批勇于创业的创业者;支持一批善于创业的中型创业企业;服务一批成功创业的较大规模的创业企业。目标是每年扶持100个创业者、支持50个中小型企业、服务20个较大规模的企业。通过推动创业,不断扩大就业岗位,五年内吸纳、安置就业再就业人员达一万人以上。

创业就业五年发展行动具体扶持、支持、服务对象包括:勇于创业的劳动模范和先进;1998年以来,受市总工会和辖市、区、产业、局工会扶持、表彰、资助的创业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市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家庭困难的直接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为加大对创业者的资金扶持力度,市总工会专门成立1000万元劳模创业基金和1000万元五一创业基金,对重点企业和项目实行资金扶持,最高贷款额可达50万元,为创业者在有技术、有人员、有市场但缺资金的关键时刻雪中送炭,帮助企业进一步发展状大,并开展对创业者一次性资助活动。

为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首先,市总工会将成立创业指导委员会,聘请一批热心于扶持创业的知名企业家、劳模企业家和财税、法律、经济专家组成创业指导队伍,建立定点扶持制度,开展对创业企业产品、经营理念、创新创优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工作。二是构建创业孵化体系,形成创业结对机制,组成“金蓝领”专家指导团,对创业企业发展和生产中相关问题,提供技术、信息等专项服务,开展科研和技术攻关。三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力资源的建设,依据企业的需求,积极推荐相关人才,为创业企业提供人力支持、建立劳动者技能培训基地,开展创业企业员工技能培训,提升员工整体水平。四是通过媒体,大力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创业企业和创业者事迹,塑造创业者和创业企业良好社会形象,鼓励更多下岗职工加入创业队伍,开发就业岗位,以创业带动就业,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