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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关爱职工、奉献社会十大企业家”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08-09-16

我市开展“关爱职工、奉献社会十大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

    为促进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更好地服务企业,实现共建共享和推动和谐常州建设,市总工会、常州日报社、常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关爱职工、奉献社会十大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

    参评企业家有5项基本条件:一是经营管理有方,经济效益显著。在本单位担任经营(管理)者两年以上,对本单位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企业连续两年以上实现盈利,纳税等情况在本地区或本系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关心职工利益。重视职工的全面发展,努力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和劳动条件。三是热心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在市社会慈善事业或历次公益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今年抗击特大自然灾害中作出义举。四是依法诚信经营,企业行为规范。企业无劳动争议群体事件,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环保排放等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五是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工作。保证工会依法履行维权职责,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企业工会工作富有成效。

    候选人由基层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向上级工会申报,地区、系统工会系统对基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劳动保障、金融、环境、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后,向市评选委会员办公室推荐。2008926前,将申报表、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上报到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事迹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市总宣教部邮箱:czszxjb@163.com。市评选办公室组织专门评审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和职工满意度测评。最后由市评选办公室组织召开评选委员会(由市总工会、市经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人民银行常州分行、常州日报社、常州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会议,评选产生10名“关爱职工、奉献社会十大企业家”。对10名人选,通过报刊或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本单位按照统一要求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最后予以表彰.                   (刘海斌)

    刘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