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超明确提出,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职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形势发展的新变化和职工群众的新愿望,紧紧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重点,加大维权力度,提高维权成效,将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工会工作中去。于超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于超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进军的战略高度,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重视和关心工会工作。支持工会按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工会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会上,常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戚惠明代表常州市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会议表彰了常州市工会工作模范镇(街道)、常州市职工操作(服务品牌)等一批先进,表彰了10件2007年度常州市工代会代表优秀提案。(文/吴文龙 摄/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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