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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举行工会系统《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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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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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常州市总民管部和法工部就针对企事业单位将在年底、年初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实际,对刚出台实施的《江苏省企业民产管理条例》进行了培训。辖市、区、产业、街道、乡镇及重点企业工会干部20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班特邀请了省总民管部殷同喜同志进行授课,对《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职代会制度建设,职代表会职权,区域、行业职代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解读,使工会干部们深入理解和掌握了《条例》的精神和实质。培训班上,老师讲的精彩,学员听得入神,培训时间虽短,但大家一致感到收获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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