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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送法到企业
发布时间:2007-12-29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更好地执行《劳动合同法》,企业目前还存在着许多困惑。为此,在新闸街道的常州华特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主动提出,要求新闸街道主任助理、原钟楼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的吴爱国部长到该单位,为全体公司领导以及中层干部讲解《劳动合同法》,并咨询工作中将要遇到的各种问题。
    吴爱国助理根据企业要求,主动抽时间到该公司,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宣传、咨询。他就企业如何按国家规定招聘工人,如何按规定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产品记件制标准的制订要求和职工的工资发放及劳保福利待遇,职工的休息休假,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宣传,并回答了企业领导提出的各种问题,使大家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精神。解决了企业的一些困惑问题,得到了企业领导的一致好评。
《劳动合同法》在施行过程中将会出现各种问题,有待通过学习和实践加以解决。主动为企业服务,做好《劳动合同法》的 宣传、咨询工作很有必要。                                                                       新闸工会  孙汝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