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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电子档案及建立年报统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6

常工女[2008]3号
各辖市、区总工会,产业、局工会联合会,直属单位工会:
近几年来,全市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迅猛发展,特别是各单位通过采取培训指导、选树典型等有效措施,极大促进了专项集体合同质量的提升。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规范工作,扎实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的深化发展,根据全总、省总要求,市总女职工委决定,在全市试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电子档案,并建立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年报统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电子档案
1、电子档案由各辖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工会建立,负责所辖范围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统计。
2、电子档案着重围绕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总体情况,及时反映工作状况、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对纳入培育典型“532”计划(即:全省培育典型50家,全市培育典型30家,各辖市、区培育典型20家)的各类单位的专项集体合同情况要能够充分反映,并及时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确保其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真正具有规范性和典型性,成为示范引导面上工作的标杆。
3、电子档案主要内容和格式见附件一。
(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年报
年报由各辖市区、产业局、直属单位将各自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具体情况每年度进行一次统计、汇总及数据的报送。原则上为每年的11月30日前进行一次数据统计并将电子统计表报送市总女职工部(具体统计表见附件二),发送邮箱:zxp05201@sina.com。
二、要求
数据建档和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1、建档数据要真实全面,突出重点。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数据建档是为了客观反映推进工作的进展及成效,因此在建档时要做到既反映工作的现状,又体现跨年度的发展变化情况。既要有面上总体情况,又要有重点地反映出各类示范典型的具体情况。要随时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进行数据的采集和更新。
2、统计信息传递要及时准确。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数据统计是全国上下统一开展的一项工作,我们的数据能否及时有效地统计上报直接反映常州的工作状态和推进工作的成效。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准确地反映工作的进程。
3、要将建档和年报制度有效结合。科学的建档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反映出工作的实际状况,为做好年报统计奠定基础,而规范有序的年报制度能够为建档提供更新信息,两者相辅相承,互为促进,只有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反映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点面结合的综合情况。
根据省总要求,今后各单位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建档情况将纳入省总对下评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将此纳入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落到实处,切实推进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
1、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电子档案样式(1-3)
2、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年报统计表(1-3)

注:本文件连同电子档案样式、统计年报的电子版一并放在常州市工会网(www.czgh.org.cn),请上网下载。

常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