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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活动暨女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6

 常工女[2008]2号
各辖市、区总工会,产业、局工会联合会,直属单位工会:
《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于去年底修改出台,这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使广大女职工真正了解并掌握《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于5-6月在全省集中开展《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活动,并同时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现将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指导方针,突出履行维护职责,通过大力宣传《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努力提高女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促进形成女职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的良好氛围;通过调查分析研究当前女职工权益突出存在的问题,推动其它女职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使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形成配套完备的制度,进一步营造女职工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宣传要围绕《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突出女职工权益、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女职工生育政策等内容的宣传,通过培训、知识竞赛、咨询、以案说法、监督检查、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女职工和用人单位宣传女职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省总女职工委员会一方面将利用江苏工人报“维权课堂”开展系列宣传;另一方面重点开展全省女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问卷附后),围绕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女职工群体的权益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及时查找和反映当前女职工权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表达女职工的利益需求,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三、要求
宣传要有影响。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富于特色、展现活力,以女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将女职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送到女职工中,特别是女职工较为集中的行业和女农民工中,要努力做到电视、报纸、网络、电台等各大新闻媒体声影结合,形成声势和影响。
活动要有成效。内容要紧紧围绕女职工最迫切关心、关注的权益问题展开,力争通过活动推动解决1-2个具体问题,办成1-2件具体实事,真正使女职工享受到利益和实惠。
调查要有深度。女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要围绕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女职工群体展开,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有重点地开展调查,同时在样本选取时要注意点面结合,忌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年龄段集中问卷,避免因反映情况大同小异而影响面上调研效果。要确保调查研究既客观真实,又体现深度,有助于对有关问题的分析研究和推动解决。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活动情况(含活动图片)及时报常州市总女职工部。女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由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五个辖市、区进行。每辖市、区发放调查问卷40份,其中女农民工20份;分布企业8家,并且国有、外资、私营及不同行业平均分布。请于5月底前回收问卷并统一输入EXCEL表(随本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和调查报告(2000字左右)一起发送至zxp05201@sina.com。

附件:女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问卷


常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08年4月16日

附件:
女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