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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工发[2008]39号
各辖市、区总工会、局、产业(集团公司)工会联合会及直属单位工会: 工会开展的“爱心助学”活动,是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的具体体现,是营造重视教育氛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措施。为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就学问题,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开展“爱心助学”教育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爱心助学的形式和资助标准 1、“一对一”帮扶。由各级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与在小学、中学就读的特困职工子女结对,明确帮扶内容、标准和期限,助学资助标准原则上每学年不低于500元。 2、升学资助。市总工会对今年考取大学或考入高中(含中专、中技、职业学校)的特困职工家庭进行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考入大学的一次性资助2000元,考入高中的一次性资助1000元。 3、五一蓝天学校。根据常工发[2006]46号《关于合作建设“五一”蓝天学校的工作意见》精神,市总工会今年将继续与区公办学校合作,再建2所“五一”蓝天学校,妥善解决外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二、爱心助学的对象和条件 1、“一对一”帮扶资助对象:今年读小学、中学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2、升学资助的对象:今年初中考至高中(含中专、中技、职业学校)、高中考至大学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3、拟合作建设的“五一”蓝天学校由区总工会征求区文教局意见向市总工会申请推荐,市总工会调研后,主席办公会议确定。 申请合作建设的蓝天学校条件为:(1)市区各区所辖的公办小学;(2)在校学生中外来农民工子女达60%以上;(3)学校能针对外来农民工子女的学习教育情况,开展有特色的补齐、补缺的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责任制。根据常工发[2006]29号文精神,各级工会要做好本系统内特困职工家庭的结对帮扶工作,特别要落实特困职工子女就学帮扶的工作,确保他们的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具体要求是:①全面结对:排查落实,积极联系、落实,保证每位读小学、中学的特困职工子女都有结对单位,明确结对帮扶内容;②措施到位:针对不同的帮扶对象,根据其困难程度落实具体的帮扶措施;③帮扶时间:开学前,结对单位在将帮扶的钱、物送到特困家庭,并切实关心结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④统计上报:各级工会收集所属工会每位读中、小学的特困职工子女的结对帮扶情况,汇总后填报《爱心助学活动一对一结对帮扶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总工会。 2、认真做好“升学资助”调查、申报工作。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凡今年参加中考、高考的特困职工子女,都要摸清情况,符合资助要求的,填写表格,凭高中、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向市总工会申请升学资助。 3、“五一”蓝天学校所在地的区总工会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与交流,关注农民工子女的学习和成长。 各级工会按本意见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将附表收集汇总后,于8月1日前报市总保障工作部,确保“爱心助学”工作落到实处。 金坛、溧阳、武进可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爱心助学”办法和措施,以保证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附:1、《爱心助学活动“一对一”结对帮扶情况汇总表》 2、《特困职工子女中考录取情况表》 3、《特困职工子女高考录取情况表》
常州市总工会 2008年6月20日
附:1、《爱心助学活动“一对一”结对帮扶情况汇总表》 2、《特困职工子女中考录取情况表》 3、《特困职工子女高考录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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