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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03-05


三、“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和管理
“工人先锋号”由市表彰的优秀红旗班组中择优推荐产生。每年命名表彰50个常州市“工人先锋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工人先锋号”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严格考核的原则,由基层工会根据“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向市总工会推荐,由市总工会考核审批和命名。
市“工人先锋号”实行动态管理。获得市“工人先锋号”的集体,要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工人先锋号”牌匾,接受公众监督。市总工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称号,收回牌匾和证书。
今后“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班组)原则上从市“工人先锋号”中产生。
四、组织领导
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带有激励性、品牌性、建设性的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落实责任,形成“党政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全员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2、精心制定方案。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本地、本产业、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精心制定创建方案,认真落实创建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整体推进。
3、突出活动主题。创建活动要突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常州”这一主题,以劳动竞赛为重要平台,与“五一”系列荣誉品牌相配套,充分发挥“工人先锋号”的示范、引领、带动和激励作用,夯实班组建设基础,以创一流素质、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为内容,使“工人先锋号”能够以一流素质展示职工风采、以一流工作推进产业提升,以一流服务塑造企业形象,以一流业绩创立行业标杆,以一流团队引领创优风尚。
4、认真组织实施。要组织各企事业单位的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中来,做到“五个结合”:把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相结合,与建设学习型班组相结合,与岗位练兵、钻研技术,提升职工的技能素质相结合,与评选“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劳模先进相结合,与加强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水平相结合,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广泛深入地开展。
5、严格评选申报。要按照“工人先锋号”的条件和申报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评选申报要做到“三个倾斜”:“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推荐,要注重向在“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常州”劳动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倾斜;向在科技创新、节能减排、优质服务活动中取得突出业绩的先进集体倾斜;向在职工技术创新活动,提升职工素质、开展“两争一树”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倾斜,真正把那些在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评选出来。
6、放大激励效应。在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要通过各种媒体对创建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进行发动;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典型和创建成果,把命名表彰“工人先锋号”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工人先锋号”的过程,形成创建“工人先锋号”的声势和舆论氛围,吸引更多的职工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


常州市总工会
2008年元月5日




主题词:工会工作 工人先锋号 意见
常州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2008年3月3日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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