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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03-05





常工发[2008]17号



各辖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局工会联合会,市直属单位工会:
全国总工会决定,将今年3 月作为“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为做好“活动月”的各项工作,使“活动月”上下联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节约环保意识和节能减排自觉性
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全总和省总2月2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学习2月19日至22日《工人日报》开设的“节能环保知识讲座”。要走上街头,充分发挥工会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在重要地段张贴或悬挂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资源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在广大市民中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一块煤、一张纸,自觉养成节能环保的好习惯,通过“活动月”的开展,把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境友好理念渗透到广大企业和每个职工群众中去。
要把组织参加全总“全国节能环保知识竞赛作为宣传、发动、深化节能减排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手段,认真组织、层层宣传,不断提高每个职工的思想意识。
二、向省总和全总推荐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和职工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成果
“活动月”期间,市总工会将认真组织向全国和省总工会推荐常州市广大职工在生产和生活中提出的节能减排的合理化建议和发明创造的技术创新成果。同时,遴选一批节能减排效果好、适用性强、易于推广的合理化建议进行重点宣传。请各级工会组织要在近年来已征集、评选的基础上,向市总工会推荐优秀合理化建议和职工节能减排创新成果。
三、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
围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积极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各类有针对性的节能减排竞赛活动。“活动月”期间,竞赛活动要掀起高潮,特别是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交通运输、纺织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节能减排竞赛要有明显成效。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竞赛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竞赛活动。同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认真做好规划,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使每个职工节能减排的意识不断得到深化,成效不断得到体现。
四、有关事项说明
各单位推荐表彰的优秀合理化建议、创新成果,均需按要求分别填写推荐表。推荐职工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成果,除填写推荐表外,还要提供项目照片。推荐表可从中国工会经济技术网下载(网址:http://jjjs.acftu.org) “活动月”结束后,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活动月”情况书面报市总经济技术部。



常州市总工会
2008年3月3日



主题词:节能减排 活动月 通知
常州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2008年3月3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