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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1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领导。各辖市(区)、产业、局和企业“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和网络,提倡主管安全生产行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及时下发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文件,至少组织一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有影响的“安康杯”竞赛活动,活动中要做到专人负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
(二)部署动员。活动由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辖市(区)、产业、局 “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和本企业的组织发动等具体工作,要做好2008年度 “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部署,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加大“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力度,加强高危行业、非公有制及农民工聚集行业的企业参赛力度,发动更多的企业、班组和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2008年,各地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参赛企业和参赛职工数双双增长10%,企业班组100%参赛的目标。
(三)组织报名。各辖市(区)、产业、局 “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地和企业实际,做出相应部署,进一步拓展竞赛领域,广泛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赛,扩大竞赛的覆盖面。凡参赛单位必须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参赛报名登记表报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办公室(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四)检查指导。各辖市(区)、产业、局 “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要深入基层了解开展竞赛活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从2008年8月开始,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办公室将派出调研组对基层单位的参赛活动情况进行适当的抽查和指导。
(五)总结表彰。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办公室将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安康杯”竞赛单位的先进经验,在10月份组织进行专题交流,并推荐出省、全国“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优胜企业、优秀班组及优秀组织者予以表彰。
各“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本地区、本产业、本企业的活动进展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的建议报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保证“安康杯”竞赛工作健康发展。
四、竞赛办公室通讯地址
常州市和平北路166号(常州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联系人:王建忠
邮 编:213003
电 话:88109348
附 件:
1、“安康杯”竞赛活动“十个一”具体内容
2、常州市“安康杯”竞赛参赛企事业报名登记表
3、“安康杯”竞赛考核标准



常 州 市 总 工 会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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