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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做好雪灾受困职工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02



常工发[2008]9号


各辖市、区、产业、局和有关单位工会: 
    我市近日遭受大雪灾害的袭击,致使一些职工住房倒塌,交通运输中断,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遇到严重困难。为稳定职工队伍,帮助受灾职工度过难关,及时开展救助工作,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各级工会要尽快深入灾情严重的地段和企业,掌握职工受灾情况,具体情况包括:滞留火(汽)车站和交通沿线的返家职工和农民工,因雪灾致困的劳模、职工、农民工。摸清以上受灾职工的人数、基本情况,立即上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并相应制订救助方案和措施,一并上报。


常州市总工会
200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