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骤方法 “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各辖市、区总工会,局、产业工联会和直属单位工会要按照市总的实施意见和要求,有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07年3月-6月)。各级工会要以宣传、学习《条例》为重点,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宣传《条例》的重要内容,及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开展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的意义和方案,并将活动方案报市总工会组织部备案。 2、重点推进阶段(2007年6月-12月)。各单位要根据全总《条例》和市总“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等要求,排查和找准基层工会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和提出解决的办法,做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指导具体,措施到位。各辖市、区总工会,各局、产业工联会要履行指导、督促、激励、协调的职能,了解和掌握各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第一手资料,第一时间提出指导意见。市总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3、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月-4月)。开展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是打基础、促规范、上台阶的过程,也是发现典型、选树示范的过程,同时又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的过程。市总工会将在各单位活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表彰先进,2008年四月底,开展全市“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成果评选表彰活动,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工会和“十佳”优秀企业工会主席,进一步推动全市“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的开展。 四、措施要求 1、加强对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的领导。为保证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总成立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薛焕炳主席任组长,戚惠明、商鸣洲、蒋志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领导机构或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建立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目标管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激励制度。 2、优化基层工会贯彻《条例》的外部环境。贯彻《条例》,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需要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单位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带工建”的有效作用,把“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纳入党委工作目标体系。要主动与各级党政领导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基层工会建设中的难点、重点。 3、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市总将重点加大对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针对企业工会干部兼职化、业余化和从事工会工作时间长短不一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重点突出《工会法》、《劳动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江苏省“一办法五条例”等法规及工会工作基本理论的培训,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 4、注重搞好分类指导。基层工会的基础情况差异较大,各单位要摸清现状,了解各基层工会“家底”,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办法,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帮助每个基层工会建立和完善基本工作制度。加强不同类型示范点建设,重视典型的培育和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建立以点带面,分片包干、帮扶指导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基层工会的基础更扎实,制度更健全,工作更规范,作用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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